美國法學教育的幾種學位介紹
100 2017-04-13
近年,前往美國留學法律專業(yè)的同學逐漸增加,美國法學教育的職業(yè)性特征是其他特征的基礎,是美國法學教育最本質(zhì)的特征。具體來說就是,美國法學教育以律師為培養(yǎng)目標。
1.J.D.(JurisDoctor),法律職業(yè)博士學位
從歷史上看,美國法學院頒發(fā)的學位主要是法學士(BachelorofLaws,簡稱LL.B.)學位。自1960年代起,參照醫(yī)學院的傳統(tǒng),法學院開始以J.D.學位取代法學士學位(LL.B.)。其原因在于大學本科后法律教育制度的確立和3年制嚴格的初級法律學歷教育被認為具有研究生水平。總之,“法律職業(yè)博士”(J.D.)學位是美國法律學制中的初級法律學位。
2.LL.M.(MasterofLaws),法學碩士學位
該學位學制一年,也就是說拿到J.D.學位后,再攻讀一年,合格后就可以取得法學碩士學位。不過,在美國攻讀法學碩士的學生很少。該學位有兩種:一是為從事法律教育或者法律研究的學術性方向而設置的;另一種是為深化某一專門學科的技能和專長而設置的,其中最普遍的是稅法方向。
3.S.J.D.或J.S.D.(DoctorofJurisprudence或者DoctorofJudicialScience),法律科學博士
從事純法學理論研究工作,學制2—20年,有的甚至終生拿不到學位。繼續(xù)攻讀這一學位的美國人更是鳳毛麟角,對外國人來說,拿到這一學位也許是一個鍍金的機會。攻讀這一學位,只需在學校讀一年。一年后可離校,遍工作遍作論文,論文完成后,回來答辯。
另外,法學院還為在美國從事高級研究的外國法律家授予一種“比較法碩士”(MasterofComparativeLaw,簡稱M.C.L.)學位,以及認為對社會做出突出貢獻的公民頒發(fā)一種“榮譽法律博士”(DoctorofLaws,簡稱LL.D.)學位。
以上就是美國法學教育的幾種學位介紹的相關介紹,美國法學院的學生畢業(yè)后大部分從事律師職業(yè),而若要在某個州執(zhí)業(yè),就必須通過該州主辦的律師考試。然后再經(jīng)過一定的品格考察獲得律師執(zhí)照,就可在州內(nèi)法庭代理當事人出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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